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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的科学数据解密 [原创 2007-12-25 10:08:14]  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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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欣闻全国人大正在讨论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预计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从目前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今天,看到人民网的一篇文章说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合理的起征点建议划在2800元或3000元。

我深为这次调高各税起征点叫好。好处自不必说,媒体文章和网络发文都详细深刻地分析到了。

不过我倒觉得,在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同时,更重要的是需要关注个人所得税的实际缴纳情况。因为目前我们实行的是由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制度,但是据我所知,在很多企业尤其是很多小企业中,企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员工的工资中扣缴了相应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但是,企业却并没有把这笔税金如实缴纳给国家税收部门,而是入了企业自己的小金库。

这种现象据说非常普遍。直接的结果是国家的税收大量流失——税务部门的说法是税收的大部分来源于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应缴的大部分却“偷偷地”入了企业的“小金库”,可想而知,其流失有多么严重!间接的结果是,如果日后银行的住房贷款(车贷等)贷款政策执行严格的由企业盖章核实员工工资标准并把缴税作为评判还款能力依据的话,那么很多实际工资很高,但是企业没有如实帮其缴税的员工就会面临贷款额比实际支付能力小得多、甚至贷款难以申请成功的情况。换句话说,如果把个人所得税的缴付情况视作一个人的诚信考核因素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可能会由于企业没有如实为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进入银行或国家征信系统的“黑名单”。

相对于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照章纳税来说,我们更愿意把相应的税收交给国家以为更多的人造福,而不是单纯减轻我们纳税人的表面负担却仍旧让某些钻法律空子的企业把本应由我们作为纳税人交给国家的税收纳为己有。

因此,我建议在修改有关个人所得税法的时候,应该着力考虑加大执法力度,也就是如何制止企业在工资条上扣缴个人所得税却入“小金库”的情况。比如正在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就允许相关机构可以申请从企业账户中直接扣除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那么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也可以通过周密规划后参照类似的方式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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